9月12日,区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,对《山东省行政调解办法》进行集体学习研讨。区党工委书记、管委会主任梅延良主持,沈燕萍、郑建进行重点发言,党工委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并交流学习心得。
会议指出,《山东省行政调解办法》的出台,是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,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矛盾纠纷化解、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,是我省行政调解工作深入践行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的制度支撑,有效填补了我省行政调解领域制度空白,为我们依法开展调解工作提供了明确遵循。
会议强调,要充分发挥好周工作例会、快速会商决策会议作用,不断规范行政决策程序,做到科学决策、民主决策、依法决策。要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、推动发展、化解矛盾、维护稳定、应对风险的能力,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区全过程、各方面。
会议要求,要充分认识法治政府建设的新形势、新任务、新要求,坚持运用法律的思维和方式来解决问题,高标准抓好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审查、行政执法“三项制度”以及行政复议诉讼等工作。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,以法治化手段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,以法治之力增进人民福祉、保障群众安居乐业。